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提交资料
1.重庆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收取原件一份;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取原件;
3.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处理情况报告,收取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