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很快要结束了,有两项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政策将会建筑企业办理资质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个是社保费用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一个是建筑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建筑企业要申报相关的资质,必须配备建筑资质标准中要求的相应的人员。人员的费用是建筑企业申报资质最大的成本。而要证明这些人员是企业的人员,就必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费用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对于资质人员的社保要求必然会更规范更严格。因此,在2018年剩下的不多的时间里,建筑企业应该对自身的人员社保情况认真自查,尤其是要申办或者升级建筑资质的企业,更加不能在人员社保这方面出问题,否则,不但资质申办或升级通不过,而且还可能面临着一年或者三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或者升级的处罚。
2018年9月12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要求凡是由住建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住建部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大大减轻了企业资质申报的工作量。企业再也不用准备一摞摞的纸质材料,也不需要由于材料不合格反复地修改、打印、提交,更不需要一趟趟地往主管部门跑了。
另外,由于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完善,企业以前需要提交的很多证明材料也不用提交了。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人员证明材料。再加上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试点,可以预见,从明年开始,企业办理建筑资质的流程大大简化了,取得资质证书的时间也大大缩短了。
但是,这都只是申报形式上的变化。建筑资质的标准并没有变化。由于社保改由税务部门证书,以及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完善,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其实是更先进了,更容易发现问题。企业在申报效率提高的情况下,不应该放松要求,更不能弄虚作假,而是应该更严格地在资产、人员、业绩方面做好准备和备案工作,以应对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动态核查。